各会员单位及设计师联盟理事成员:
为活跃广东设计师联盟的发展,在保持联盟学术性的同时,注重联盟成员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经协会秘书处及广东设计师联盟研究决定,协会同意下属的广东设计师联盟,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建立以下专业委员会:即学术专业委员会、艺术专业委员会、建筑堪舆专业委员会、材料专业委员会、青年设计师工作委员会、音乐专业委员会、体育工作委员会。
望联盟秘书处根据工作情况,抓紧落实具体工作事宜,尽快建立以上专委会,并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设计师会员。
特此函复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同意广东设计师联盟成立学术专业委员会等七个专业委员会的复函.docx